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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医该不该判死刑

1998-06-18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广东湛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年眼科医生杨励是1987年结婚的,同行妻子高跃春性格温柔,俩人感情一直非常好。1996年霞山区公安局副局长何龙领儿子到医院检测眼睛时与高跃春相识,之后以请吃饭、上歌厅等方式屡邀高跃春,并引诱高与其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。高不但两次怀孕堕胎,还因此染上性病并传染给丈夫。1997年元旦,从妻子口中得知这事后,杨励感受到莫大的侮辱和沉重的打击,身心受到极度的折磨和摧残。尽管如此,杨励还是想忍辱求全挽救这残破的家庭,高跃春也为此愧恨莫及。他俩商议决定把何龙叫到家中“教训一下”,以迫使何龙不再纠缠高跃春。1997年元月3日晚何龙准时来到杨家,在搏斗中杨励将何龙刺死,随后欲毁尸灭迹,将尸首分割成100多块后或弃之于荒郊,或被放进冰箱冷冻,或被高压锅烹煮。

1997年12月22日杨励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。宣判后,由于杨励医术高明医德好,而被害人何龙屡次利用职权奸淫妇女,贪污腐化,民愤较大,旁听席一片喧哗。随后,三千余市民签名为杨励请命,一些老干部写信上诉,二位副市长也表示相同的意见,甚至有15位人大代表提出议案置疑一审判决。本案目前已上诉至省高院。据悉,鉴于本案社会影响甚大,最高法院已调审有关卷宗,杨励及高跃春的律师也在积极为二审做辨护工作。(《科技日报》98.6.1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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